公示公告
陕西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征集公告
发表时间:2024-07-31 信息来源:来源 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提高其使用效益,支持秦创原及“双中心”建设,加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密切对接,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拟发起设立陕西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母基金”或“天使母基金”),现针对母基金公开遴选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陕西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基金设立方案相关要素详见附件1。

二、征集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资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三、征集程序

(一)公开征集。公开发布征集文件,管理机构可登陆陕西财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sxcjtz.cn)自助下载,并按照规定要求和方式申报。

(二)申报立项。拟申请成为母基金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向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管理公司”)提交母基金设立方案,以及合伙协议草案、出资人意向及出资能力证明等附件2列明的材料。

(三)尽职调查。引导基金管理公司对母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管理能力开展尽职调查,客观评估基金方案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四)投资决策。引导基金管理公司组织对母基金的设立方案、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建议进行评审,并根据引导基金出资额,分级进行投资决策。

(五)基金设立。通过投资决策后,在陕财投官网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展合伙协议签署、工商注册、基金备案等相关工作。

四、征集要求

申报的管理机构应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和相应的募资能力,需提供明确的基金设立及运作方案。管理机构及基金方案基本要求如下,详细要求见附件1:

(一)管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1.基本要求

(1)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管理人登记。

(2)应为天使母基金提供完整的人员配置及详细的服务方案。

(3)鼓励母基金管理机构注册在陕西境内。

(4)管理机构应在陕有成功投资案例,对陕西省产业有深入研究及分析。同时具备丰富的投后能力和经验。

(5)基金管理团队的核心投资、投后及管理人员需锁定。在基金完成可投资金70%的投资进度之前,基金管理团队不得募集、管理相同或相近投资领域和阶段的其他母基金。

2.管理资质要求

(1)管理机构及主要人员(总监及以上)拥有良好的合规记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受到监管机构通报批评或处罚等问题;近一年内不存在管理团队成员大量离职等情况,拥有良好的稳定性。

(2)管理机构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决策流程和内控机制,建立并实行了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3.团队配备及规模

(1)配备的管理团队成员应具备管理创业及股权投资基金的相关条件,拥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2)配备的核心成员应具有5年以上创业及股权投资经验,其中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不低于3人且应具备5年以上天使类母基金管理经验。

4.投资管理能力

管理人及配备的核心成员有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管理人累计实际管理的创业投资基金产品不少于3只(至少1只为天使类母基金,实际投资规模不低于20亿元);管理人累计管理规模不低于50亿元(按照实缴规模计算)。

(二)基金方案应具备的条件

1.基金核心要素

(1)基金名称:陕西省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

(3)基金规模:20亿元。

(4)基金注册地:陕西省。

(5)基金存续期限:13年,其中投资期4年,退出期9年,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最多延长2次,每次不超过1年。

(6)基金管理费:投资期0.5%/年,退出期0.3%/年,(其中投资期按照实缴金额,退出期按照已投未退投资本金为基数收取,管理费率的80%为固定费率,20%为绩效考核费率)。

(7)基金门槛收益率:单利3%/年。

2.出资结构及进度

(1)出资构成

引导基金拟出资不超过母基金总规模的90%;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出资不低于母基金总规模的10%,且鼓励管理人超额募集(若超额募集,在遴选中可适当加分),构建多元化出资结构,促进协同发展。

(2)出资进度

基金成立后,首期各出资人同比例实缴母基金规模的30%。后续由管理人按照天使母基金投资计划按季度发起缴款申请。

3.投资方式、领域、区域

(1)投资方式

天使母基金主要采用发起设立或增资子基金的方式对外投资,同时可择优进行项目直投。天使母基金不应投资于母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管理的其它基金。

天使母基金直投项目需为初创科技型企业且为省内重点项目,累计直投总额不超过天使母基金实缴规模的20%,且必须为陕西省内注册的项目,不包括外地企业在陕设立的子公司、分公司等方式投资的项目。

初创型科技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成立时间不超过7年,职工人数不超过200人,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被投企业相关指标按照基金首次投资时上一年度末数据进行认定。同时,基金投资时,企业外部融资不超过2轮(不包含发起设立阶段)。

(2)投资领域

基金作为母基金,应投向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定位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支持硬科技领域中的原始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天使阶段子基金或项目。鼓励“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3)投资区域

母基金所投子基金及直投项目应注册在陕西省内。

母基金所投子基金投向陕西省内项目的金额不低于母基金出资额的150%。

4.投资策略

(1)对子基金投资策略

母基金将专注于投早、投小、投创新、投硬科技为定位的子基金,全面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

一是通过子基金与陕西省内各大高校建立紧密合作关系,积极引入高校作为LP或管理人。通过充分利用高校的科研优势和人才资源,推动高校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二是与陕西省内各大科研院所深度合作。通过支持具有创新性和前瞻性的科研项目,加速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与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型研发机构、链主企业等通过整合区域资源和研发力量,推动科技项目的落地和发展,提升区域经济和产业竞争力。

四是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政策导向,针对不同细分领域设立子基金。

(2)对项目投资策略

母基金直投项目的投资策略应紧扣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决策部署,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优先投资于具有显著技术壁垒和广泛应用前景的高端硬科技企业,如新材料、先进制造和人工智能等领域,以推动陕西省在这些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二是重点支持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前端原始创新项目,通过资本引导和产业协同,促进基础研究成果的快速转化,提升原始创新的商业化能力;三是瞄准符合陕西省产业定位的高端科研成果,搭建完善的孵化平台和生态系统,扶持具有高成长性和潜力的“高精尖”产业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落地和规模化发展。

五、其他

(一)基金管理机构应按照附件2清单准备申报资料。

(二)申请报告和其他书面申报材料需订装成册并加盖公章,邮寄2份至: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1号财金大厦13层。同时将电子扫描版材料发送至申报联系人。

(三)联系方式

申报联系人:李云龙 13669250619 029-81626999转1326liyunlong@sxcjt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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